各部门:
为规范党委教师工作部开具教职工政治表现及师德师风审核鉴定意见流程,各部门在组织申报各类项目、奖项、人才计划时,如需出具被推荐人政治表现及师德师风审核鉴定意见的,请按以下流程申请:
1. 由部门向党委教师工作部出具审核鉴定函,写明申报事由、人员信息、审核鉴定事项,附被审核人所在单位党支部出具的政治表现及师德师风审核鉴定意见,提交至党委教师工作部;
2. 党委教师工作部将依据二级单位审核鉴定意见、综合学校相关部门意见,以复函形式将政治表现及师德师风审核鉴定意见回复至申请部门。
附:政治表现及师德师风审核鉴定意见模板(二级单位).docx
党委教师工作部
2021年12月2日